中国大运河饮食习俗历史见证物征集管理办法
苏州市苏帮菜餐饮文化博物馆/中国大运河饮食文化博物馆(以下称苏菜博)为充实和丰富本馆收藏和展陈,倡导“合理饮食健康快乐”饮食习俗,支持中国大运河饮食文化传承、传播和利用研究,依据《博物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9号)规定,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中国大运河饮食习俗历史见证物(以下称见证物)。
一、征集范围
1、不同历史时期具有运河流域饮食文化特征的炊用具及影像图文资料;
2、不同历史时期具有运河流域饮食文化特征的食材实物标本及影像图文资料;
3、不同历史时期具有运河流域饮食文化特征的菜肴、点心、小吃等膳食实物模型、标本及影像图文资料;
4、与人类饮食文明相关的主题艺术品,具体包括:中国书画、陶瓷艺术品、非金属矿及各类奇石玉器、雕塑及中国工艺美术品等;
5、重大影响的名人创作及民间收藏的珍贵主题艺术品,
6、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艺术家创作的主题艺术作品;
7、餐饮从业人员和涉餐院校师生创作的膳食艺术展陈品、获奖作品;
8、苏菜博认为有必要征集的其他具有运河流域饮食习俗历史见证意义的珍贵艺术品和高仿品。
二、征集办法
1、征集方式
(1)直接捐赠方式。即与见证物所有权合法拥有者进行沟通,在拥有者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形成无偿捐赠意向,按程序予以确认,从而取得藏品。
(2)奖励补贴方式。即见证物所有权合法拥有者将其所拥有的见证物捐赠给苏菜博,苏菜博可以给予见证物所有权合法拥有者一定的奖励补贴。
(3)寄存代管方式。即保留见证物藏家的所有权,苏菜博享有见证物的出版权、研究权和展示权,见证物展示期间标明藏者身份。寄存代管的见证物经苏菜博估价后,由苏菜博与见证物所有者签订寄存代管合约,并为见证物购买相应保险,见证物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事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所有捐赠物品请务必配以准确详细的文字说明。
2、征集的管理
运河流域饮食习俗历史见证征集期间,苏菜博建立严格的接收、鉴定、登记、编目、归档制度及库存管理制度,以保证征集的饮食习俗历史见证物安全、无损。
对见证物捐赠者或寄存者,苏菜博将给予见证物的捐赠人或寄存人相应的精神奖励。包括颁发《苏菜博捐赠证书》或《苏菜博寄存物品认证证书》,并在见证物卡上标明捐赠者或寄存者身份。对捐赠或寄存见证物数量特别巨大者,将给予博物馆之友或其他特殊荣誉称号,同时安排在苏菜博媒体上进行表彰、展示、宣介。
三、见证物的管理
1、依据上述办法征集的见证物,其产权归苏菜博所有。
2、借展的见证物,按苏菜博与见证物所有权人签订的借展合约进行管理。
3、见证物交流、拍卖所得仅限用于饮食文化发展项目,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督。
四、法律责任
苏菜博征集见证物为公益性质,应征物品捐赠行为遵循自愿原则。所有向苏菜博提供应征物品者均声明:应征物品所有权人将其应征物品无偿捐赠给苏菜博作为展陈品或馆藏品。应征物品捐赠后,除书画、摄影、著作及其他艺术品的署名权外的其他权利均归苏菜博所有。本征集行为如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之处,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66051110,66051113
电子邮箱:1020842505qq.com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饮马桥永霖大厦505室
苏州市苏帮菜餐饮文化博物馆
中国大运河饮食文化博物馆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