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帮菜博物馆文化品牌外协许可使用管理办法
苏州市苏帮菜餐饮文化博物馆(以下称苏帮菜博物馆)为弘扬苏州传统饮食文化,发现、培养餐饮业优秀人才,帮助企业文化餐饮品牌建设,挖掘、传承、改良苏式菜点出品,实现苏州地道食材与苏帮菜厨艺的完美融合,依据《博物馆条例》、《苏州市餐饮业品牌评定管理办法》和《苏州市苏帮菜餐饮文化博物馆章程》有关规定,对外开展本馆文化品牌许可使用协作业务。为保证本馆外协工作顺利推进,规范外协项目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苏帮菜博物馆文化品牌是指包括但不限于苏帮菜博物馆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字号、商标、版权、著作权及商誉等。
第二条 任何机构和个人均可通过与苏帮菜博物馆或苏帮菜博物馆授权机构依法签订协议并按协议规定的类型、范围、内容、形式和时限内获得苏帮菜博物馆文化品牌许可使用权。
第三条 类型
3.1 餐饮博物馆群建设 苏帮菜博物馆支持苏州各市、区有条件的机构组建苏帮菜博物馆市、区主题馆,以推进苏州餐饮业博物馆群的建设。
3.2 苏帮菜文化餐饮品牌建设 苏帮菜博物馆支持具备条件的合法餐饮服务机构实施苏帮菜文化餐饮品牌建设。具体形式为:以苏帮菜博物馆冠名的实验餐厅/餐馆、体验餐厅/餐馆、示范餐厅/餐馆和研究培训基地。
3.3 苏帮菜文化影视产品创制 苏帮菜博物馆会同关心、支持苏帮菜饮食文化传播的影视制作机构,共同创制与苏帮菜文化和中国大运河饮食文化传承利用主题相关的影视产品。
3.4 苏帮菜博物馆主题展览 苏帮菜博物馆会同有条件的机构,根据地缘、时令、市场等需求,共同举办临时展览或主题展览。
3.5 苏帮菜博物馆社会教育活动 苏帮菜博物馆会同有关机构,共同以《食育课堂》的形式,开展“合理饮食健康快乐”核心理念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教育活动。
3.6 苏帮菜博物馆文创产品研制 苏帮菜博物馆会同餐饮产业链企业,视市场需求,将苏帮菜文化元素与地道食材的种养殖基地,食品、酒水生产企业的优质产品相融合,以OEM方式合作推出系列文创产品进入市场。
3.7 其他类型外部协作。
第四条 苏帮菜博物馆为公益性非国有、非私有民办非企业文博机构,可以为政府、社会、行业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但本身不能从事营利性活动。本馆所有外协项目成果转化均需依托外协机构完成,且只有通过协作单位实现价值才能体现自身的价值。因此,希望与本馆协作机构在通过与本馆合作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升后,能够给予本馆业务工作开展以相应支持。
第五条 本办法将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由苏帮菜博物馆负责解释。
苏州市苏帮菜餐饮文化博物馆
2020年11月11日